近日,南平市顺昌县村民谢先生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福建省委主要领导留言:
“我家退宅还耕补偿款长期被拖欠,恳请督促解决。”
谢先生是顺昌县双溪街道溪兰村一组的村民。他介绍,2019年溪兰村以影响村容村貌为由,将他家的两座老宅拆掉,把宅基地复耕为耕地,按照每平方米115元的标准对其进行补偿。
“当时纳入退宅还耕的面积有400多平方米,其中80平方米是另一户的,剩下的都是我的。”谢先生说,“2019年底开始我向村里催讨补偿款,可是都被以‘财政困难’为由搪塞。”

顺昌县双溪街道办2024年信访答复书。谢先生供图
随后,谢先生从原顺昌县国土局(现更名为顺昌县自然资源局)了解到,退耕补偿款早就下拨到双溪街道了。“我到双溪街道催讨,街道却以‘溪兰村拖欠街道款项’为由不发。”谢先生质疑——“退耕补偿款是专款,怎么能被挪用呢?”
谢先生说,他经过多次催讨,要回了7000元,目前还有26897.4元仍被拖欠。
针对谢先生反映的情况,南平市顺昌县双溪街道给予了确认,并提出“分期付款”方案,即2025年7月31日前还款10000元,2025年12月31日前还款10000元,2026年4月30日前还款6897.4元。

南平市顺昌县网信办供图
然而,该方案并未获得谢先生认可,他希望剩余的两万多元能一次性支付。顺昌县有关部门表示,还在与当事人协商中。来源:微信公众号“观八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