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区
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具体如下
武昌区
武汉市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8月28日,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李远华辞去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按规定报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胡涛等职务的议案》;区人民政府区长范礼奎提出的《关于提请决定付晓旭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洁提出的《关于提请免去周诗浩同志职务的议案》。
任命胡涛为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洪亮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付晓旭为武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局长;
任命葛磊为武昌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免去其武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局长职务;
任命柯越为武昌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胡涛武昌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诗浩同志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洪山区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
(2025年8月28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8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职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赵卉为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华珍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陈雪为洪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胡华军为洪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
任命肖欣为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免去张健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李翠红洪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施庆军洪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2025年8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邢勇同志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陈红为洪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晋艳影为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党浩凯为洪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检察院工作需要,2025年8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国媛提请免职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免去施志斌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华军、覃旭东
辞去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8月28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华军、覃旭东2位同志辞去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胡华军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止目前,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4人。
来源:武昌区融媒体中心、洪山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