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育证明的开具步骤如下:
前往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
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让村干部或社区干部开具一个未婚未育证明。
携带必要证件到乡镇或街道办
持上述未婚未育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件,到户籍地的乡镇或街道办。
找民政科开具未婚证明,并找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明。一般而言,这一步骤需要对村委会开具的证明进行签名和盖章。
进一步确认和盖章
对于一些需要严格要求的用途,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找到有关部门。
持上述部门开具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户籍地县级政务中心(或集中办公地点),找民政局加盖印章和负责人签名,以证明未婚,再找计生局证明未生育。
填写未婚未育证明书
在填写未婚未育证明书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个人信息:包括被证明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等。
婚姻状况:如果是初婚,要写明“初婚未生育”。
其他情况:如果非初婚,需要详细写明结婚时间和是否有小孩及其情况。
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确保携带所有必要的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地点选择:根据户籍地的不同,可能需要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镇或街道办、县级政务中心等多个地点办理。
部门协调: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民政部门和计生部门的协调和盖章。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结婚未育证明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