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报工伤的步骤如下:
申请
劳动者个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表》。
提交材料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审核与受理
工伤保险部门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工伤保险科将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资料。
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送达与告知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认定结果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工伤赔偿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领取赔偿费用
领取赔偿费用。
建议:
个人在申请工伤时,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以便顺利完成工伤认定和赔偿程序。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个人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免丧失申请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