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童工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可以拨打劳动部门的举报电话12333,或者亲自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向公安机关举报:
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可以拨打工商局的举报电话12315。
通过媒体曝光:
可以通过媒体或社交平台进行曝光,借助公众舆论的力量引起执法机构的关注。
提供线索: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可以向劳动局提供线索,让他们进行调查。
在举报过程中,应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年龄的证件,照片、录音、人证等证明童工工作的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执法部门更有效地进行调查和处理。
此外,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使用童工,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承担相关费用。举报童工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举报人无需提供确凿证据,且其安全将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