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办理居住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办理前准备
办理居住证前,必须先进行居住登记。可以通过服务窗口或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居住登记业务。
所需材料
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
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时,需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例如:
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记录清单。
房产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在旅业居住满半年的证明。
办理流程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应连续6个月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签注。
提供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
读取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选择合适的服务窗口或线上平台进行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按时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