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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的警察怎么处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2:46:40    

在于欢案中,相关民警的处理结果如下:

朱秀明:

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王斌:

被给予警告处分。

张宪超:

被给予警告处分。

郭增金:

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赵一鸣:

被通报批评。

宋长冉:

被辞退。

郭起志:

被辞退。

刘晓林:

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杨军:

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栗彦峰:

被诫勉谈话。

综上所述,涉及于欢案的民警和辅警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部分人员被辞退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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