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环评的流程如下:
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并在完成后点击“保存”。
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一式两份。
提供名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
提供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周围情况的地理图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及其电子版(PDF或Word格式)。
选择并委托环评单位
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环评,可通过环保部、省(市、县环保部门网站查询)。
委托的环评单位需满足“十三五”环评改革方案中的条件,确保其口碑好、服务质量高、后续服务好。
环评报告审查与审批
环评单位完成报告编制后,需经建设单位审阅并修改完善。
及时将环评报告上报给有审批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环保局管理科收到递交的环评报告后,会到现场进行勘察。
公示与备案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需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需打印签字盖章的备案表,并留存备查。
建议:
在进行网上环评前,先详细阅读相关法规和流程,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格式正确。
选择有资质且口碑良好的环评单位,以确保环评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
及时关注环保部门的公示和通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手续。